第7章

我不會知道這樣的變化,對於小林是好是壞。

但這是迄今為止,最好的辦法。

10.

這件事愈演愈烈,學校、家長和警局共同開了一個會議。

學校表示可以采用回家反省的方式來讓孩子們進入一個冷靜期。

家長和警局對此都表示反對。

家長相對自私一些,停學意味著家庭負擔加重,孩子和家長的矛盾會進一步加深。

警局反對的意見則是家庭的監管效果往往不如學校的監管。

學生裡私下出現了什麼問題,更難管束和尋找問題的源頭。

學校的行為等於是放任學生自由,這不是一個學校該做的事情。

但這個言論引起了校方的很大不滿。

校方表示學校隻是一個教育性場所,對學生的監管義務和警方監管犯人完全不同。

學校隻能引導,而且不能采用強製手段,學生如果真的在學校出現了問題,校方無法負責。

警方也有很大的難處,本來警力就相對缺少,冇辦法對學生提供長時間的監督。

本來送到一些特殊學校裡,可能會有良好的效果。

但因為楊X信的事情,這類學校基本上都被取締,而且也冇有取得相應資格。

可以說,14週歲的孩子,成為這個社會上最難纏的一群人。

一方麵,由於年齡原因,大部分的強製措施和法律都無法進行有效約束。

另一方麵,孩子的年齡太小,對個人、集體以及社會的認知存在偏差。

最後,有效的辦法就是三方共同努力。

在學校中,學校負責監督學生的情況,小劉和小林都被安排到單獨的寢室。

上課期間,也將學生調整到不同的班級,保證其不會有任何接觸。

家庭方麵,給予學生更多的關心,在課餘時間以陪伴為主,引導學生正麵、積極的態度。

警方則對學生進行定期普法教育,並配合心理醫生,時刻監督學生的情緒狀態。

這可以說是學校、家長和警方能做的最大努力的。

事實上來看,效果也非常不錯,幾個學生之間的矛盾衝突也在進一步的緩解。

一直到學期末的時候,都冇有再發生惡性的事件。

我們都以為,這件事可能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得到徹底的解決。

11.

大約過了幾個月以後,我接到報警電話。

說是街頭有一群學生圍著一個學生打。

等我趕到的時候,發現被打的學生還是小劉。

打她的人已經離開了,期間我問了小劉傷害她的人是誰。

但是小劉什麼也冇說,隻是告訴我習慣了,並且不打算追究對方的責任。

在監控攝像頭的比對中,可以看到動手的人是小王等人。

其中還有小林的身影,顯然,小林也加入了施暴者的隊伍。

隔天的時候,我去找了小劉,打算幫她請一個司法援助律師。

不過小劉還是拒絕的,她說的話有點兒毒。

她說再也不相信警察了,也不相信什麼正義了。

她挨欺負就當是自己的劫,挺一挺就過去了。

反正還有一個學期,就要中考了,等中考結束以後,她就可以離開。

到時候去一個大專院校,離開這個城市,一切就都結束了。

我回到警局以後,將她的情況和局長反映。

局長說倒是可以配閤家長,將這個孩子保護起來。

一個學期的時間雖然不短,但隻要負責該地區的片警辛苦一下,問題也不大。

真實案件霸淩少女連環殺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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